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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公司荣获“全国文明单位”称号

发布日期:2018-01-16查看:

      近日,集团公司收到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颁发的“全国文明单位”证书,这是继2002年获得并连续十余年保持“省级文明单位”称号后,公司获得的又一硕果。

      集团公司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,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生产经营双融、共促的工作理念,将文明创建工作融入中心工作、服务企业发展,建立健全精神文明建设责任机制,做到有计划、有措施、有落实、有督查、有奖惩,形成了党委统一领导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;同时紧贴公司实际、员工所愿、社会所需,以提升员工文明素质和企业文明程度为目标,大力开展主题鲜明、內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,积极参加城乡共建、扶危济困等社会公益,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突出重点、多措并举,扎实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为公司改革发展、转型升级、提质增效、干事创业凝聚起正能量。

      “全国文明单位”是我国综合创建的最高荣誉,是含金量最高、综合性最强、影响力最大的单位名片。这一殊荣的获得,凝聚着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奋斗、无私奉献,包涵着全体干部员工的担当、责任与荣耀。集团公司将在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指引下,以荣获全国文明单位为新起点,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,不断巩固和扩大精神文明创建成果,努力开创公司发展新局面,为经济社会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。